关于申请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3-07-03 09:09

各相关单位:    

教育部为充分发挥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支持回国后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设立了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1.获得国内、外博士学位皆可申报: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出国留学;或在国外攻读博士并获博士学位;    

2.在国外留学一年(360天)以上;    

3.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4.在回国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5.提交申请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6.申请表所填内容符合要求,附件齐全。    

二、申请流程及时间要求    

1.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采用网上在线填写申报。(网址:http://fund.cscse.edu.cn/Login.aspx)    

2.申请人向科研处提交相关附件资料(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资格预审,科研处为申请人开通“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网上申请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    

3.申请人凭其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站进入申请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按提示填写申请材料,在“所在单位负责人意见”栏目内填写:“符合申请所要求的条件,我单位将为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供保障,并担保申请人在研究周期内完成预定工作,同意申请。”    

4.请申请者于201367日前将填写确认后的申请材料打印二份交至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联系人:荣宪举,电话:6393630。学校审查汇总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三、其他相关要求    

1.专家评审时主要考虑如下方面: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申请者的专业方向在国内的急需程度;申请者工作单位的相关学科在国内同行中的影响;申请者工作单位能够提供的软、硬件支撑条件;申请课题的作用、意义及先进性和可行性;经费预算是否合理。    

2.获资助者应在经费开支完毕或科研工作结束后及时上报财务决算和科研总结报告。    

3.获资助者在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时应注明"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字样。英文标注为The Project Sponsored by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Foundation for the Returned Overseas Chinese Scholars, State Education Ministry. 缩写为The Project-sponsored by SRF for ROCS, SEM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