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新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填报《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2013-08-26 16:32

各项目负责人: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对于获批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现进行《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现将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书填写及提交程序  

1.凡获批资助者,《资助项目计划书》填写通知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项目主持人邮箱,请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  

2.即日起至911日下午16点前,项目负责人应尽快登陆ISIS系统,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学校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以下简称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项目负责人应密切关注计划书状态,并及时进行修改和再提交工作,直到基金委审核通过。  

3.待项目主持人提交的资助项目计划书电子版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和学校财务部预算审核后,打印计划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科研处。科研处完成网上审核、并在纸质计划书上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如不按规定日期填报,逾期不报者,基金委视为自动放弃)  

二、填写要求    

1.计划书内容包括:英文摘要、关键词、经费预算、正文。  

2.正文部分:如果所有专家100%同意的申请内容无修改意见,且申请书有较详细的方案和计划,可以在正文部分只填写“研究内容、目标和计划按照申请书执行”。若有修改意见,请项目负责人按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填写。  

计划任务书相当于合同书,是执行项目的完整计划,应当根据研究内容和方案,有较为详细的时间日程安排(按月,但一定以自然年度为时间节点)。不必再重复申请书的依据、背景、目标等内容,但具体的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应按时间详细列出,并与经费相对应。计划任务书应按照自然年安排进度,以便于检查。不能将申请书上的内容都照搬上来。  

计划任务书不是调整书,不能只填写根据专家意见所调整的部分,而应是一个完整的任务书。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条例》,除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和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3.关于经费预算:经费按照基金委批准经费制定预算,具体填写依据参考申请书填写要求。由于基金委和学校财务实行预算管理制,实际支出必须在预算内才能支出,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进行科学预算,上报后一般不准调整,如要调整,必须向基金委提交调整报告。  

三、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管理文件,特别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可以在http://www.nsfc.gov.cn/ 查到),严格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经费预算(详见http://www.nsfc.gov.cn/nsfc/cen/glbf/05/20051201_01.htm,并注意国际合作交流费、劳务费、管理费占资助项目经费的比例上限,如下:  

各支出科目最高比例表  

项目类型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  

劳务费  

管理费  

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15  

15  

=5  

重点、重大项目及专项项目  

10  

10  

=5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荣宪举    

电话:6393630    

邮箱:kyczgk@xynu.edu.cn  

    

                                                                                             科 研 处  

                                                                                                2013826 

 

附件:2013年信阳师范学院资助项目清单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