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3-10-23 11:38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请各管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认真做好20082012年度(含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于1115日前提交中期检查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材料上报至科研处(社科办)社会科学管理科,电子版发至kycsgk@xynu.edu.cn

联系人:李振东、常青   联系电话:6390735

 

附: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2.2008—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统计表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