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10-16 10:18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届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热心社科事业,积极参与社科研究及普及工作,成绩突出,年龄在50岁以下( 196311日 以后出生)。  

 200511 至 20121231日 期间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进行个人申报。  

1、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突出,其科研成果作为主持人(第一作者)获得过1项以上省部级三等以上(含三等)奖项或市厅级一等奖。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CN刊物、公开发行的报纸及《信阳社会科学》上发表理论文章6篇以上(含6篇)。  

3、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1部以上,并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4、主持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5、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领导机关采纳(需提供采纳证明)。  

6、业绩突出,被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组织推荐。  

三、评选数量  

拟评选出20位市优秀社科专家。  

四、专业组设置  

本届评选设哲政、经济、文教3个专业组。  

五、管理和考核  

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社科联共同管理,市社科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市社科联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2年对市优秀社科专家进行一次考核。  

六、待遇  

1、授予“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给予市级拔尖人才同等待遇。  

3、在市内媒体上宣传介绍其业绩。  

4、作为专业技术职称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5、优先推荐参评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  

七、申报材料  

1、著作、调研报告一式二份。  

2、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3、其他佐证材料(身份证、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申报时由市优秀社科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须由单位签上“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  

4、《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推荐表》一式二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表可在信阳网、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也可以见本通知附件。  

各位申报人请于 20131025日前 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联系人:李振东、常青。电话:6390735  

   

附件: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推荐表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