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省社科规划决策咨询项目立项通知书要求,规定研究时间将于12月31日结束,为做好本次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负责人要按时结项,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时的,要在12月1日前填写《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我办审批,无故延期结项,视为自动撤项。
结项材料:
1.《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A4纸、左侧装订)。“单位财务部门意见”、“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不能只盖章,部门要按要求填写意见。
2.最终成果。最终成果为1万字以内的研究报告,实名1份、匿名5份。匿名报告封面要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
3.成果概要。把最终成果压缩成3千字左右的成果概要。
《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和成果概要的电子版发送至9511973@qq.com。
4.成果要报。项目组应向河南社科规划《成果要报》提交1-2篇2000字左右的稿件(接收邮箱:wwww9617@126.com)。《成果要报》稿的内容要有现实问题、有深度分析、有对策建议,做到观点鲜明、结构合理、逻辑缜密、语言精炼。
5.相关材料。项目研究成果结项验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得到省级领导认可批示的;②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在省内主要报刊或在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实际部门内部刊物上发表1500字以上的文章;③研究成果被厅局级以上有关决策部门采纳的,要有采纳情况详细说明;④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被《成果要报》刊发2篇(含)以上。
报送结项材料时,需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结项材料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以上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书写审核意见并盖章后,于2014年1月20日前报送省社科规划办,愈期不予受理。
项目最终成果鉴定采取实际工作部门评议与专家会议集中鉴定方式分步进行。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良好”档次以上的研究成果按质量给予相应资助;“合格”档次以上的研究成果颁发《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不合格”档次的研究成果不予资助,不发结项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