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3年度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成果的质量为依据,把真正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社科优秀成果评出来,激励我市广大社科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着力推进理论创新,为我市勇当中原经济区建设前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范围
凡信阳市(含中央、省驻信单位)个人或集体在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包括由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认可的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及《信阳社会科学》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县级(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需提供采用证明)。
已获往届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论文集不得以主编、副主编名义参评;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
三、奖项设置
此次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获奖项目的
20%,二等奖占50%,三等奖占30%。另设组织奖若干名。
四、申报要求
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各县(区)申报参评的材料由县(区)委宣传部集中报送;各市直单位及大中专院校,中央、省驻信单位由本单位科研部门或政工宣教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各市级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学会系统的申报工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接收社科工作者的个人申报。每人限报一项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的成果参加评奖。
凡参评的人员,须提交申报表一式2份,论文成果、调研报告原件1份及其复印件2份(复印件不得显示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成果电子文档word版1份,发至kycsgk@xynu.edu.cn);著作一式2份。以上所需相关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项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
申报者可登录信阳网(http://www.xyw.gov.cn)查询或下载有关资料。也可以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五、组织实施
评奖机构为市委批准成立的信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具体评奖工作由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信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暂行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1、审查
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
2、初评
经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与要求的社科成果,由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学科专家评奖组进行评奖。专家组通过独立审阅成果,在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下达的控制数额内,严格按照评奖原则和标准,采取量化打分的方法,推荐候选成果名次。
3、复评
召开各学科评奖组会议,对初评候选成果进行集中评议。经专家讨论,参照获奖成果等级评选标准,在本学科分配的数额内,提出各等级候选项目,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超过半数的原则,产生一、二、三等奖送审名单。
4、终审
评奖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听取评奖工作汇报,对复评提出的建议获奖成果及其等级进行审查评议及调整,在充分酝酿、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最终确定获奖成果及其等级,若无异议视为通过。拟获一、二、三等奖的成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投票表决时,到会评委须超过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获奖成果得票数须超过实到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通过。
5、公示
对终评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在信阳日报、信阳网及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终评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颁奖
对审批通过的获奖项目,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作出表彰决定,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对由多人合作完成的获奖项目,除第一作者外,另对前6名主要参加者(著作类成果仅限主编、副主编)颁发获奖证书。
各单位请集体报送,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提交单位申报汇总表及其电子档各1份(发至社会科学管理科邮箱)。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联系人:李振东、常青。电话:6390735
附件:1.2013年度信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2013年度信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