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已获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及第三批“信阳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7-23 17: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科技〔2012711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BetWay体育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水平,现启动已获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及第三批“信阳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获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要求    

已获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请认真对20132014学年度所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见附件1)和汇报演示文稿(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重点汇报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状况、管理现状、已开展工作、已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的工作计划等。

二、第三批信阳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拟申请的第三批信阳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须符合《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科技〔201271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所规定的申报要求。    

2.牵头单位申报方向的主体学科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或建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平台,已形成了各类创新要素的有效整合,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及学校等方面的支撑落实到位;前期培育效果明显,成效显著,相关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改革计划全面系统,措施切实可行。2012年度和2013年度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已立项建设的领域,原则上本年度不再重复立项。

(二)申请方式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如实反映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的真实情况,并尽可能详尽地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2.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材料填写在附件的表格中,申报单位须报送《信阳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1份及电子文档。

3.各中心负责人须同时准备评审答辩用演示文稿(PPT),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内容主要包括协同创新中心方向选取和总体实施思路、培育组建及运行状况、已开展的机制体制改革情况、培育组建阶段主要支持和资源整合状况、主要实施成效等。

4.材料报送科研处科技开发科(综合办公楼414房间);联系人:方明科;联系电话:639129213937699628;截止时间:95

     

     

                                            科研处    

           2014年7月23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2信阳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

附件3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科技〔2012〕711号)

附件4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实施方案(教科技〔2012〕712号)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