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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17:50次
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信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信院字〔2013〕169号),从2016年开始,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大项目、厅级重大项目结项和厅级以上科研平台、科研团队验收的经费审计。项目或团队平台负责人在申请结项验收时,需提前一个月向科研处提出申请,如实提交结项要求的经费决算表(需经财务处核准盖章),科研处集中提请监审处对项目和平台团队经费进行审计,审计合格后方可办理结项手续。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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